殷玄缓缓移动的柱子后面,萌萌的探出头:“主人吃到了妖王的内丹,便是不虚此行,人间常乱,内丹不常有。是孙大圣采摘的内丹吗?好吃吗?什么模样。”
其实妖怪们偶尔也会吐出来炫耀,以颜色纯正的为上品,金红两色比其他颜色都好,在同一颜色的基础上,那就是越大越牛逼。但只有关系最亲密,可以完全信任的好朋友,或者是真正的亲人,才能达到互相看内丹的关系。
孙大圣在西行路上偷吃别人内丹,先决条件是变成人家老婆。
林黛玉比划了一下大概尺寸,殷玄啧啧称奇,迈着小步摇摇摆摆的告辞离开。
灵均洞主在皇宫上方徘徊了半圈,照旧破除了自己之前设下的禁制,千万不要说皇帝做了什么错事,是受了我的影响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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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密马赛,高估了自己。
第294章
精致小女孩还在叫府里的妖精们制作礼盒,一定要把送人的礼物端端正正的装在尺寸合适的盒子里。
孙大圣则摒弃了这些繁文缛节,只是将自己打扮的团花似锦,戴上漂亮的金冠,穿上七彩斑斓的锦袍,虎皮靴里面穿了一双绣花的袜子,对着镜子一看,真是金尊玉贵强大无比,洗干净的毛看起来更蓬松轻盈,黄娇娇的。
别的都不重要。随手掏了一块枕巾,金翅大鹏的肝脏简单包了一下,又怕油污了新衣服,扯了两片大荷叶两面裹了,往腋下一夹,一个跟头飞上南天门。
多闻天王急忙从云雾遮蔽的小楼中走出来,上前迎接:“恭喜大圣脱困。”
孙大圣也听黛玉说了当时他热心助人的事儿,这是天王职责之外的事,一般天仙之下的人都拦在门口,通传那样的闲事管也不管。连忙抱拳:“多谢老兄帮我那妹妹。”
多闻天王笑道:“俗话说予人方便,于己方便,难道大圣深陷其中,我等能束手旁观?岂不是相助那妖魔吗?令妹冰雪肚肠,亦不是凡夫俗子,大概是仙缘注定,我看她在天上,到比在人间合宜。”
其实多闻天王的意思是说,这位小林妹妹注定是要成仙的,不论怎样都会成仙,她有这个好命。
孙大圣最近却有些过敏,暗自琢磨,就奇了怪了,怎么见到的每一个人都不往正道上琢磨?不论是神仙妖怪都常有异性的结拜兄妹呀、异性的义子义女,那也从来没有人想歪过,谁要是想歪了,还要打嘴呢,怎么偏偏都和我过不去?
哼哼两声儿,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羽毛扇子,拿在手中轻轻一抖,吓得的南天门上的守卫站立不稳,天兵天将瞪大双眼,仔细观瞧,才瞧见这羽毛扇子是世界上最软,最硬,最轻,最沉的东西。
说他最软,因为这是十二只大羽毛做的,就和孔雀扇子一样,随着它的煽动,这些金色的细碎长毛,就如朝霞般抖动,又像丁达尔效应般,闪烁着万道霞光。
说他最硬,因为这是金翅大鹏的尾羽,可以拿来和刀枪棍棒互相击打,断的绝不是羽毛。
说他最轻,只因为此物生来便可翱翔九天之上,拿在手里好似没有分量,轻若鸿毛。
说他最沉,这东西除了孙大圣之外,不论谁拿在手里都会觉得小心脏沉倒底。
广目天王连忙走出来:“好宝贝,忒晃眼睛。”
多闻天王没什么话可说,只觉得他嚣张过分,这得结仇结成什么样子:“大圣,您真是呃,真是真是威严,好宝贝。快请,快请”
“自己做的,手艺不好,别见笑啊。”孙悟空骄傲的抖了抖金光灿烂的羽毛扇子,这羽毛上不好转孔,他也没耐心。就在每个羽毛尾巴上又浇筑了一点金子,捏成薄片的扇叶尾巴样子,在用金钉钉住金扇叶,丝线一穿就成了可以随意开合折叠的羽毛扇子。正如孔雀扇像是孔雀开屏,这把扇子看起来也和金翅大鹏开屏时差不多。
孙悟空拿在手里,这是一种无言又低调的耀武扬威。
特意放慢脚步,像一个大有收获的钓鱼佬似的,手拿金羽扇,迈着四方步,极其显眼的,缓慢的飘在天空中,争让每一个过路的神仙都看得清清楚楚了。
认识齐天大圣的,怕他挑理,只好过来行礼。
王灵官:“恭喜大圣,贺喜大圣,今日又脱困了。这是什么法宝?”
孙悟空淡定的说:“这桩法宝有一个好处。”
王灵官:“哦?愿闻其详。”
孙悟空含着一个笑话终于能说了:“天热了拿它一扇,立刻就不热了。”
王灵官:?好冷一笑话。
“好宝贝,告辞。”
有认识金翅大鹏尾巴长什么样子的,立刻过来啧啧称奇。
“这不会是那谁吧?”
“好一场恶战啊。”
从南天门到凌霄宝殿,以前只需要一秒钟,这次走了三个时辰。
孙悟空跳到殿内,朝上唱了个大诺,很有礼貌:“多谢陛下派哪吒太子援助,俺特意拿了些地方特产,请陛下笑纳。”
玉皇大帝心情大好

